上海高校IV类高峰学科“岛屿大气与生态”,由华东师范大学牵头,协同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建设,崇明生态研究院是该IV类高峰学科建设依托的实体。华东师范大学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崇明生态研究院院长。
崇明生态研究院下设4个中心(崇明大气环境安全研究中心、崇明生态保育与恢复研究中心、崇明灾害风险与防控研究中心、崇明智慧监测与模拟研究中心)和1个智库(崇明生态文明高端智库),现有研究人员80多人。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外国国籍能来华定居,能落户华东师范大学,全职在崇明生态研究院工作的专家学者;
2. 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并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 能把握崇明生态研究院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构思;
5.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
二、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崇明生态研究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以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支撑,汇聚一流人才,开展一流研究,产出一流成果;
2. 围绕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迫切需求,攻克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关键难题,使崇明生态研究院成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科技支撑和世界级生态科创的重要平台;
3. 吸引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构建人才团队,形成一支国内外有影响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4. 加强崇明生态研究院与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升崇明生态研究院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 提高崇明生态研究院运行和管理水平。
三、相关待遇
1. 崇明生态研究院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环境与条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等相关权利;
2. 配备专职管理运行团队协助开展崇明生态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
3. 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待遇从优,具体条件面议。
四、所需材料
1. 华东师范大学崇明生态研究院院长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术成就获奖情况、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家庭基本情况等);
2.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的复印件,论著目录,论文被收录及引用情况,5份代表作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情况,参加重大国际学术活动和交流情况,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兼职情况;获国内外及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等;
3. 三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本人所在单位一人,其它单位二人)。
应聘者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华东师范大学地球科学学部或校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政编码:200062
华东师范大学地球科学学部:李俊红,电话:021-62231882 传真:021-62546441
E-mail:jhli@sklec.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人事处:张亚男,电话:021-54344727
E-mail:ynzhang@admin.ecnu.edu.cn